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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函

人社职司便函[2010]23

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推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技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经研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教研成果类别和主题

(一)今年教研成果评选类别为论文、课题、教案三大类。其中,教案类分A、B二个组别。A组为公共可教案;B组为专业理论课和实习课教案。申报专业类别须与《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版)向一致。

(二)论文、课题的选题要围绕国家对机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深化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改革和发展,主题为校企合作培养机能人才、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高机能人才培养等。选题要力求贴近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理论研究、贴近教学改革实践、贴近教研成果转化运用。

教案的选题要以机柜院校教学大纲啊和教材为依据,以教学单元为整体,体现教学设计、学法分析、教学过程设计等方面的创新,力求系统、精要、具体、使用、并富有启发性。

二、参评人员范围

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和教研人员。

三、参评具体要求

(一)参评作品要聚焦主题,津贴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等领域问题。凡不符

合主题或与主题要求不一致,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论文类作品,每篇署名作者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者,只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为准(按提交作品署名顺序);

课题类作品,每个课题只限上报第一、第二作者或以课题组名义上报。参评课题还需提交专家评审意见;

    教案类作品,每篇上报作者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者,只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为准(按提交作品署名顺序)。

    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为保证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参评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参选作品中如引用他人作品、研究成果和内容须注明,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凡已获省级以上或其他全国恩性奖项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四)在提交作品时,提交者须认真核对提交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本人提交信息错误,评委会将不予更改。

四、截至时间

     参评作品请务必于8月30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交方式、版式要求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素华

      联系电话:010-84661083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路3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开发处

      邮编: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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